郑州肝病医院

卫计委出台15医院反腐巡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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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计委出台15医院反腐巡查方案,卫计委网站印发了医院巡查工作方案(15-17年度)(下称“方案”)的通知,该方案意在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工作职能,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医院运营管理,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方案要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委属(管)医院的巡查;各、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医院(含综合医院与医院)的巡查。
 
    根据方案卫计委将在15年至17年拟巡查41家医院,以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院管理等方面为巡查,以医院自查、现场巡查、反馈与整改为主要巡查方式。
 
    以下是卫计委15年关于印发医院巡查工作方案(15-17年度)的通知全文,以及被纳入反腐巡查的医院名单。
 
    各、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属(管)医院: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和巡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我委制定了医院巡查工作方案(15-17年度)。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请及时报我委医政医管局。
 
    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15年1月29日
 
    医院巡查工作方案(15-17年度)
 
    为做好15-17年度医院巡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的
 
    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医疗机构中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工作职能,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医院运营管理,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巡查
 
    (一)反腐倡廉建设。
 
    1.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班子建设,落实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2.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13-17年工作规划,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推进院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
 
    4.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5.定期考核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
 
    6.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1.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分配激励机制。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明确规定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切断病人医疗费用与医务人员收入的利益联系。
 
    2.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确保医药价格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准确。
 
    3.按照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实施办法,大多捐赠资助行为公开透明,接受全院监督。
 
    4.按照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内容真实可靠。
 
    5.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审批程序和登记管理。
 
    6.针对利用执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及接受回扣等行为有明确的惩治制度,并严格执行。
 
    7. 建立完善“红包”管理的有关告知与协议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明确查处程序及规定。
 
    (三)医院管理。
 
    1.坚持医院公益性,把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位。
 
    2.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优化服务流程,有完善的医院医疗服务服务管理与控制体系、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与医院服务监测系统(HQMS)实时对接并实现数据自动上报。
 
    3.参加、、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接受政府指令完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任务。承担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对口支援工作政策和对口支援工作责任书或协议的相关要求。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食源性疾病的发现、救治、监测、报告等任务。严格执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6.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情况。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人员提,组织开展各级各类项目,取得。
 
    7.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建立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医院临床建设,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8.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社会政策,切实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9.积极与卫生信息平台及新农合信息平台联通,积极配合开展新农合即时结报和异地医费用核查,主动定期报送新农合医信息。
 
    .开展服务,加强急诊通道管理,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患者等候时间及平均住院日,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医院投诉管理。
 
    11.落实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
 
    12.医院依法执业,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核定的科目和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医务人员依法执业。
 
    1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临床管理,贯彻落实人体器官条例、医疗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14.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落实医院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推进医院与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密切合作,有与相关共同协调建立的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平台,有完整的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有专门的处理医疗纠纷及投诉,加强医疗机构“三防”系统建设,推进医疗责任险,探索医疗意外险,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15.加强医院后勤管理,做好消防、保卫以及水、电、气、暖供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16.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17.加强合理用药及临床合理用血监测,完善处方点评制度,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四)经济管理。
 
    1.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2.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
 
    3.坚持“统一、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严禁在医院财务之外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4.建立健全医院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并实施。
 
    5.建立健全医院内审计制度并实施。
 
    6.建立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并实施。
 
    7.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范收费管理工作。
 
    8.严格资产管理,确保有资产安全、完整。
 
    9.建立设备购置、项目的立项论证、效益评估制度并实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
 
    .对医院经济运营绩效进行初步评价。
 
    三、巡查范围与安排
 
    (一)巡查范围。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委属(管)医院(名单见附件1)的巡查;各、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医院(含综合医院与医院)的巡查。
 
    (二)巡查安排。有计划、分批次按年度开展巡查工作。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5天。17年底前完成本轮巡查工作。各卫生计生行政在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巡查工作报告报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和驻委监察局。
 
    四、巡查方式与方法
 
    (一)医院自查。总结医院在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院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查找不足,并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自查表见附件2)。
 
    (二)现场巡查。按照年度巡查工作计划,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公开征求意见、财务和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并结合医疗信息统计分析结果开展现场巡查。
 
    (三)反馈与整改。医院对前期巡查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后并提交整改报告,我委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署。
 
    1.我委印发文件、召开启动会议对医院巡查工作进行署。
 
    2.卫生计生行政根据本方案制订本辖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组织分工、活动安排,署辖区内医院巡查活动。
 
    3.接受巡查医院根据医院巡查方案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自查方案和实施细则。
 
    (二)组织实施。
 
    1.宣传动员。我委负责委属(管)医院巡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各卫生计生行政做好辖区内医院巡查宣传动员工作;接受巡查医院做好院内宣传动员工作。
 
    2.自查自纠。接受巡查医院对照本方案,在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院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服务、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接受巡查的委属(管)医院根据巡查安排,提前将医院巡查医院自查表及相关材料通过邮寄及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其他接受巡查的医院按照所在卫生计生行政要求报送。
 
    3.现场巡查。我委根据本方案派出巡查工作组开展委属(管)医院的巡查工作。各巡查工作组应当协调做好接受巡查医院的动员工作;对医院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和评价;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现场巡查工作结束后,各巡查工作组负责撰写巡查报告,并由我委医政医管局汇总整理形成年度巡查报告。巡查报告报请委审核同意后,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接受巡查医院应当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反馈后日内向我委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
 
    卫生计生行政根据本辖区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医院巡查工作,我委适时对卫生计生行政开展的医院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各卫生计生于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巡查工作报告报我委医政医管局和驻委监察局。
 
    (三)总结交流。
 
    我委适时组织召开医院巡查工作会议,交流各地医院巡查情况,总结巡查工作经验,完善巡查制度,宣传推广经验,按照职责权限,积极推动解决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处理,对巡查工作的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各卫生计生行政负责总结辖区内医院巡查结果,并组织开展反馈和交流,协助巡查单位积极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提高认识。医院巡查工作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适应政府职能转变需要,是推进医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卫生计生行政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制度的积极探索,是加强对医院的监管、护医院公益性、促进医院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大举措。卫生计生行政和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明确医院主要负责人为巡查工作责任人,确保巡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署,认真落实。卫生计生行政要按照工作要求,全面署,认真落实。要有方案、有、有措施,健全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加强组织。医院要重视内涵建设,从人才、、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训、教育、检查相结合,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加强医院巡查的制度化建设,建立长效常态机制,进一步确定和完善巡查工作的内容、形式,规范巡查工作程序。加强巡查员队伍培训和建设,探索科学巡查工作机制。勤于实践,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巡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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